罗定市人民医院
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暂行规定
(2005年3月5日第五届职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)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,促进人才的规范使用,在全院形成“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”的良好氛围,建立长期有效的人才培养、使用机制,推动“科技兴医”工程不断向前发展,把广大干部职工培养成为“有理想、有责任、有能力、形象好”的优秀人才,打造一支业务精、素质强、懂管理、善创新、促发展的卫技队伍,为加快医院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制定《罗定市人民医院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暂行规定》。
一、指导思想: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根据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为准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,根据卫生主管部门和我院人才竞聘的标准,通过竞争选用和培养政治思想好、业务素质高、创新意识强、身体健康的人才,使一批人才脱颖而出,促进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人才的定义:指在医院中,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,有一定专业知识、有较高的技能和较强的创新能力,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医院“三个文明”建设作出贡献的我院干部职工。
三、人才的培养:对各种专业人员,实行定期培训、考核,给予上送进修学习,短期培训等,促其熟悉本专业业务。医院创造条件使拨尖人才成为本专业骨干和学科带头人。
四、人才的使用:
1、政策上,创造一个适合其发展的宽松环境,鼓励人才脱颖而出。
2、在业务技术和科研上,优先提供业务技术发展所需的资金、设备以及配备适当的助手。
3、拨尖人才能成为学科带头人者,提高待遇。有重大贡献者,按贡献大小,给予奖励。
4、对有组织、领导才能者,给予提拔任用。
5、对不适应本专业工作又不努力学习改进者,给予调岗、降职,甚至解聘。
五、人才的管理: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,使更多的人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,为我院的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,必须加强人才的管理。
1、根据各专科发展需要,实行院科两级管理,培养专科医师必须从科室和医院发展需要考虑。
2、继续实行“优胜劣汰”、竞争上岗的聘任制度。逐渐推行评、聘分开改革(高职低聘、低职高聘)。
3、整合人力资源、合理使用人才,积极推行科技创新,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优秀人才,更好地为医院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4、继续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大、中专毕业生进入医院(职工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)。进一步规范人员准入制度,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医院。
5、建立临床医师培训制度,新进入医院大、中专毕业生,实行本科生三年、大专生六年的轮科培训,本科毕业生第四年定专科,大专生第七年定专科。影像科专业医师、麻醉科专业医师、耳、鼻、喉科等专业必须要到有关科室轮科培训。
6、选送进修人员必需由个人申请、科室安排,报科教科或护理部和分管领导审批,由人事政工科备案,并同医院签订进修合同书。原则上进修后须为医院服务满五年。中途离院要追回进修培训费及工资、劳务费。
7、招聘进入医院的卫技人员,三年内必须加强基础理论、基本技能学习和训练,不断提高业务素质。如三年内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,医院可根据有关规定解除聘任合约。
8、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擅自外出进修学习,否则一切费用自负。医院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。
六、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罗定市人民医院
2005年3月